摘要:本文主要检验我国上市公司纵向并购的财富效应。以1998至2008年间发生、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公司的国内非关联股权标的并购样本为研究对象,结果发现并购交易双方间纵向关系越高,公司并购财富效应相应较高,而且产业上下游间公司纵向并购财富效应会随着公司并购交易双方所在地区产权保护程度的降低而增加,但是这种产业上下游间公司纵向并购财富效应只存在于民营上市公司作为收购方的并购活动。这表明,在我国不完善的司法体系、较差的契约实施和低效的社会信任条件下,纵向一体化可以作为一种替代机制,保护私人控股收购公司双方事前的关系专用性投资激励和防止交易对方潜在的“敲竹杠”行为,节约高昂的市场交易成本,及规避过量的监管负担和政治干预。
关键词:纵向并购、纵向一体化、纵向关系、财富效应
(原文刊于《中国会计与财务研究》2011年9月第13卷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