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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士兵: 关于设立武汉“跨城区”的构想与建议
时间:2015-01-21  阅读:

  多年来,武汉市城市内部空间结构总体上符合多核心模式,但本质还是以水陆交通为基本骨架的圈层式格局,其城市化基本是通过城市人口集聚、面积扩大的“摊大饼”模式发展。这种摊大饼式的城市发展结构对土地资源有着强烈需求的,造成了严重的大量重复建设的土地资源利用问题。当城市规模不断壮大、城市聚集程度加大时,聚集不经济使得拥挤成本继续增加,城市的人口密度增加、土地价格上涨、生活费用攀升、同时出现城中村以及资源高消耗高浪费等社会经济问题,城市的原有发展路径遇到阻碍,从而必然抑制经济增长。为此我们必须寻找和探索新的经济增长模式,以破湖北省域经济可持续发展难题。

  “跨城区”,是指为带动增强省域经济实力、缩小省内地区之间经济发展差异,从与临省交界处的县或县级市中选取其中数个作为省会城市的跨城区部分,将跨城区作为该省会城市实际管理的一部分,承接省会城市产业优势的辐射作用,与省会城市形成优势互补、协调发展,最终成为省域经济的新增长极。“跨城区”的设立有助于新的地方增长极产生,有助于劳动力就近聚集,有助于将中心城市的扩散效益拉大到整个省域范围,带动经济增长,缓解城乡差距和区域差距;有助于中心城市统一规划、统筹产业、提高行政效率、有效避免城市化中重复建设;有助于省域经济的稳建可持续发展。

  “跨城区”的概念有别于“卫星城镇”的概念,卫星城主要沿着母城交通线及发展轴围绕在其周围,一般为大城市郊区或其以外附近地区,与母城的关系包括完全从属型、半独立型和独立型;卫星城一般要求具有便捷的交通和通讯条件,自然环境良好;卫星城的人口规模具有一定的要求,且其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较好。同时,“跨城区”的发展模式也有别于“武汉城市圈” 和“长江中游城市群”,“武汉城市圈”更侧重城市聚集对发展省域经济的贡献,“而长江中游城市群”则是更大范围从中部崛起的角度进行的跨省区域经济发展模式,“跨城区”侧重于通过特大城市空间结构的探索来“硬化”省域经济和提高省域经济的“铆力”。

  “跨城区”的构想主要基于经济学中有关城市增长的理论以及城市空间结构的理论,从经济角度来看,在生产要素和经济主体对聚集经济的追求而集中在一起时,同时会产生负的外部性,也就是聚集不经济,聚集不经济主要体现在由空间聚集受到土地资源、自然条件等的限制产生拥挤成本,包括地价增值泡沫成本、重复建设成本、交通拥挤成本、环境污染成本等,聚集经济形成了城市空间聚集的吸引力,而聚集不经济则产生向外扩散的推动力,城市发展过程中受到聚集经济引起的集聚效应以及聚集不经济引起的扩散效应的共同作用,当城市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扩散效应逐渐增强,从而引起众多的社会经济问题,“跨城区”模式的提出同样是从城市空间结构角度关注城市发展模式的理论探索。

  “跨城区”通过构筑新的经济空间结构,提升区域之间分工和合作的范围和层次,促进区域经济合作的新机理形成,扩大武汉市经济的扩散效应和集聚效应,并将武汉市对外部区域产生的经济发展吸引力引入到“跨城区”,使其由省域的“灰色地带”转变为经济欣欣向荣、环境和谐的城市新兴地带,为湖北省经济增长制造新引擎。

  我们通过对政策因素、对外交通联系、自然禀赋条件、产业梯度等方面的逐一分析,从湖北省与外省邻近接壤的35个县市中最终确定了武穴市、黄梅县、郧县、洪湖市、赤壁市、巴东县、公安县、麻城市8个县市作为武汉市“跨城区”的候选县市。

  在确定“跨城区”候选县市确定后,通过实证定性和定量分析(以2013年统计年鉴,湖北2102年数据为依据),我们得到:

  “跨城区”设立后,将促进湖北省经济全面发展

  1、形成多个经济增长引擎

  跨城区通过武汉市的作用,将武汉市的中心城区和跨城区架起一道桥梁,使武汉市高速运转的资金流、信息流、技术流、人力资本能在这种扩散中增值循环,同时通过武汉的拉动,跨城区与武汉的资源互换,使得跨城区的产业升级,形成新的增长中心,扩大武汉市的整体辐射范围,而不仅仅是周边的市县,真正起到湖北省的带头作用。通过跨区域这种新引擎作用,带动湖北大部分城市的经济增长,使的市县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有所交集,这就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平衡发展。

  2、全省经济增长速度提速

  经过测算,“跨城区”的设立使得全省资源和劳动力的重新配置,会极大提高湖北省的经济增长速度。在只加入跨城区增长份额和不考虑近两年的经济增长的基础上,湖北省的GDP增加至少在453.69亿元以上水平,直接拉动经济增长速度2至3个百分点,如果考虑跨城区设立对原武汉市和湖北省其他县市带来的影响和近两年的经济增长速度,拉动的幅度还会更高。

  3、优化全省产业结构

  由于“跨城区”的选择考虑到了产业经济学的理论诉求,且是以湖北省域经济的高度来进行设计和布局的。通过“跨城区”的实施,不仅武汉市、武汉市的“跨城区”产业结构会得到优化,由此也会由此产生外溢效应,周边的城市通过学习和效仿这些技术、管理方式,提高自身的人力资本质量,从而对当地的产业结构进行调整,使得湖北省的整个产业结构得到逐步全面的优化。

  4、吸纳劳动力

  经济多中心的形成、产业结构的升级,会促使湖北省经济的增长,加大城市化建设。而跨城区的这八个县市恰好是湖北省与各省的接壤的区域:郧县与陕西和河南省接壤、黄梅县与江西和安徽接壤、公安县与湖南接壤、麻城市与河南安徽接壤、武穴市与江西接壤、巴东县与重庆接壤、洪湖市与湖南接壤、赤壁市与湖南接壤。这使得湖北省省会城市分别与周边省份加强了直接联系,也符合湖北省的以武汉为中心的发展战略,符合国家在“十五”期间强调的发展中部城市群。与此同时,这种接壤会使得与武汉市跨城区接壤的省内的县市加强资源的流动,就业机会的增加,会吸纳部分剩余劳动力到这些跨城区来工作,增加湖北省的劳动力。

  “跨城区”设立后,有利于武汉市经济社会发展

  1、按照本报告的建议构想,武汉市的城区将由7个中心城区、6个远城区和6个跨城区共计19个城区组成。其中中心城区为:江岸区、江汉区、桥口区、汉阳区、武昌区、洪山区、青山区。远城区为:东西湖区、汉南区、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跨城区分别为武黄区(武穴市与黄梅县)、郧县区、赤洪区(洪湖市与赤壁市)、巴东县区、公安县区、麻城市区

  2、产业结构优化。一是促进第二产业主导向以第三产业主导的发展转型,即工业发展要以新兴产业逐渐替代传统的制造业。二是,随着低层次制造业的转移,以密集型产业为主的劳动力和管理人才会向跨城区扩散,扩大武汉中心城区的容纳空间,再加上近几年对高新技术产业的大力投入,以科技、技术等高级人才会更多的流入武汉市,促进劳动力结构的升级和武汉市的产业结构升级。

  3、人口负荷和人口密度变轻。设立跨城区后应该会缓解武汉市中心城区的人口压力,起到武汉市中心城区的人口分散的作用。在人口数量上,新武汉市的总人口数会增加,按照第六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武汉市常驻人口有978.54人,而跨城区有常驻人口536.67万人,合计常驻人口共1515.19万人。人口总数虽然增加,但人口密度由跨城区前的武汉市的人口密度是1138人每平方公里,变为跨城区后的人口密度为530人每平方公里。

  4、有关经济要素增加。以土地为例,跨城区后,武汉市由原来的8594.41平方公里变为28559.41平方公里,新增土地面积19965平方公里。土地的增加带来了其他自然资源的增加,丰富的自然资源为生产提供了基础,如果得到充分利用,可以极大促进经济增长。

  5、经济总量增加。经过测算,以2102年数据为例,仅跨区域GDP增量为453.69亿元(不考虑其原有的GDP)。

  “跨城区”设立后,有利于“跨城区”原属地的发展

  1、投资增加

  根据其他地区的飞地模式的经验(跨区域实际上在行政划分上和地域范围上与飞地不同)可以看出投资是会增加的。例如上海设立连云港为其飞入地时,上海市在连云港市投资14.2亿元,使得连云港同比增长266.7%,占全市内资比重虽然位居本省、浙江、山东之后,但其绝对数跃升明显,达到10.75%。因此,可以肯定投资是会增加的,考虑到所选的跨区域都较为落后,投资数量较少,我们预测投资的增加值不会低于1倍。再者,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武汉市中心城区投资相对饱和,边际效用相对较低;而跨城区投资数额少,因此投资回报很高。所以理智的决策应该是增加对跨城区的投资。

  2、劳动力增加

  跨城区后通过企业和政府的投资,跨城区建立起来的比较优势产业,必然能提供较多的工作机会和较高的工资水平。另外,分布在跨城区周围的剩余劳动力,也会选择迁入。

  3、产业结构升级

  跨城区实施后,武汉中心城区为了优化本地产业结构,以高新技术为主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将劳动密集型、技术较低型的产业转移到跨城区中。对于武汉新的跨城区,转移出的产业相对本地的技术发展状况,实际是具有优势的,这种转移可以促进本地技术的发展、管理的提升、人才的流入、非国有企业的急速增加等,同时充分发挥生产技术的溢出效应及竞争机制,推动飞入地人才素质的提升和外地人才向该区域涌入,根据产业结构变化的影响因素表明,这种变化可以促使这些跨城区的产业结构升级。

  4、GDP增加。

  跨区域与飞地模式的形式上相同,在政策上有所不同,跨区域是将所跨地区直接归入跨出地区,而飞地在行政关系上并不隶属于飞出地,即跨区域不存在行政壁垒。但是就飞地模式的经验看,以江苏省为例,江苏省推出了飞地的联动开发的举措——设立江阴开发区靖江园区。江阴与靖江,一个地处江南,一个身在江北,是两个隔江相望而又发展差距巨大的城市。2009年,江阴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1336亿元,人均GDP达到20880美元。在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中连续七年名列第一。而靖江市2009年GDP只有364亿元,两者相差接近5倍之多。那么跨区域模式,跨越了行政壁垒的限制,必将会给经济带来更多的增长,经过测算,以2012年数据为基础,“跨城区”8个县市的GDP增量为453.69亿元。

  政策建议

  “跨城区”的设立,能否顺利执行,能否实现对湖北省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新引擎作用,需要有现实的有利条件、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注重经济产业契合度的选址和多方面的制度保障。在跨城区的设立与发展过程中,首先应注意几点原则:第一,以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理念,构筑利益共享机制。第二,以需求对接、分类引导为导向,创新共建合作模式。第三,以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构建高效运营机制。

  合理的三赢的利益分配机制是跨城区模式顺利执行的关键因素。本报告提出在跨城区合作模式中的利益分配机制为:跨城区的GDP按照武汉市占60%,跨城区原属地占40%的比例分别计入两市统计指标。跨城区的地方财政模式实行“省直管”模式,但是委托武汉市代管。合作区产生的地方级税收在扣除省按体制规定的获益部分外,由武汉市、跨城区原归属地和跨城区按25%、25%和50%的比例分成。另外,按照属地原则,跨城区取得的政府土地出让的净收益,除一小部分留成给原属地外,大部分返还跨城区。

  跨城区的行政管理机制采取混合型行政架构模式。设立一个跨城区管理委员会,由武汉市、跨城区及其原属地三方抽调干部任职,跨城区各区政府受管委会管辖。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政府考核机制;加强各城市中长期发展的规划统筹;完善跨城区的财税、投融资等配套政策。

  “跨城区”的设立是一个关系到全湖北省经济发展决策的大事,必须科学研究,审慎决策。可采取先期试点、中期攻坚、后期复制、未来扩展的方式,分阶段执行跨城区建设。跨城区模式要想取得成功,需要有驱动经济新引擎的保障措施。保障企业驱动力的措施除了跨城区产业政策等软环境的支持,还有交通等基础设施、土地资源保障、投融资环境等硬件设施需要建设。保障人才驱动力的措施除了与之相互依存的企业驱动力的吸引,就需要构建多层次的区域资源共享机制,实现信息、科教文卫、旅游、品牌等资源共享共用,这也是一种新的产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模式。

  (该报告刊发在《湖北经济内参》2014年12期上,从谋划湖北省域经济发展和增长的角度,探索我国经济“新常态”下省域经济增长新引擎模式为主要目的,通过对经济增长新增长极的研究,提出一种新型的城市空间结构发展模式——特大城市飞地型城市化“跨城区”设立,并探索在该模式下,对湖北省、对武汉市、对“跨城区”原属地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增长有多大的带动作用和可能的贡献。主要研究成员:廖祺、任静儒、曾恒、王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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