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事务(证)名称
因公短期(29天以内)赴港澳手续办理指南
承办单位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办理条件
1、境外邀请函(邀请函必须有明确的出访目的、出访日期、停留期限及邀请人签字)或外单位组团的赴港澳任务通知书、任务批件(无以上材料无法单独办理因公赴港澳通行证)。
2、明确的出境经费来源。
准备材料
1.《best365网页版登录因公出访人员申报表》(本表不提供下载 ,请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领取,此表也是回校后报销的重要凭证)
2.合格的境外邀请函 2份(如为外文,另需提供打印的中译文2份)
3.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照片(二寸白底彩照2张)
5.预付通行证(签注)款:100元
6.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到组织部网站下载,详细要求见组织部网站)
表格下载
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办理流程
第一步:提交以上申办材料(至少提前2周以上,材料不齐全者无法办理)
第二步:办理校内手续
1、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出具best365网页版登录赴港澳任务批件或确认件。
2、凭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出具的《政审通知单》到校组织部办理因公临时赴港澳人员备案表。
第三步: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专人赴省外办办理因公通行证、签注等手续(签注时间约一个月左右)
注意事项
因公人员回境后注意事项
1、交还因公通行证(因公通行证系出境执行公务活动的重要身份证件,根据国家规定因公赴港澳人员个人不得 保管因公通行证,回境一个月内须将通行证交还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携带因公通行证到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办理预付款结账手续。办理时间:每周四上午
办事地点及电话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电话:68752821
收费标准
根据学校文件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收取手续费
一、收费的标准: 每人每次每地区200元。
二、交费方式:由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开具《因公出国(境)服务手续费交费通知单》,因公出国(境)人员填写报销单到财务部在其相关经费中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