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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申报】关于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5-21    点击数:

各位老师:

《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宣传部同意施行。请老师们根据实施方案,填写《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和并准备相应原件、复印件。请大家于2020年6月12前将电子版(申报书和作者简介、成果概述)发送到邮箱sxy14@whu.edu.cn,6月16日将申报材料(各类原件、复印件)装袋后报送学院科研办。

联系电话:13971353205 联系人:李静

学院科研办

2020年5月21日


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实施方案


根据《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制定本次评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有关文件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二为”方向和贯彻“双百”方针,坚持科学民主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正确引导和积极鼓励全市广大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研究,加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武汉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大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

通过评奖,加大我市社科强市建设步伐,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武汉高质量发展,繁荣发展我市哲学社会科学事业服务。

二、组织领导

(一)在中共武汉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评奖领导小组),负责评奖的领导工作。市评奖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成立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评奖委员会),负责申报成果评审工作。市评奖委员会委员由有关领导和从事社会科学工作的专家学者组成。市评奖委员会下设4个学科评审组,负责各学科申报成果的评审工作。每个学科评审组由7—9人组成。市评奖委员会委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成立武汉市社会科学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奖励办公室),为市评奖领导小组和市评奖委员会的联合办事机构负责评奖日常事务工作。市奖励办公室设在武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三、评奖范围和申报条件

(一)凡武汉公民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或发表的科研成果,非正式出版物以市级(含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时间或市级以上党政机关釆用时间为准,可申报参评。

(二)由两人以上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由署名第一主编、第一作者为申报人,如因故需要变更申报人,则由成果的第二主编、第二作者申报,并提供经第一主编、第一作者及主要合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材料。

(三)署名为“xx单位”的成果,原则上以署名单位名义申报。

(四)已调离本市或已故的作者,其成果符合本次评奖范围和条件,可以按规定申报。其中已故作者的成果,其法定继承人可代理申报。

(五)如成果属多卷本或丛书,可整体申报(以最后一本的出版时间为准);如能独立成册,也可单卷申报。如多卷本或丛书中的一本已获得过市级以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则不能再整体申报。

(六)一部著作中的章、节不能单独申报;多人撰写汇集而成的论文集不能作为著作类申报,其中的单篇文章可作为论文参评;由个人撰写的专业学术论文集可作为著作类申报;著作的顾问、编委、编审等不具有申报权;系列论文是指专题研究所取得的系列研究成果(3篇及以上),且主要作者相同。

(七)以非汉语类形式发表的参评成果,需提交原作品并附汉译文(论文需提交中译文,著作需提交中文摘要)。

(八)下列成果的申报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涉及国家秘密的成果

(3)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4)已获得市级以上奖励的社会科学成果(不包括民间奖励)。

四、申报途径和要求

(一)凡申报市社科奖的单位或个人,须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由申报归口单位在市社科联网站(www.whskl.org.cn)下载

《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后组织填报。申报表由申报者按要求认真填写,一式4份。

(二)申报的各类成果都要按要求报送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武汉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须提供电子文档,著作类及调研报告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4份;论文类每项成果必须报送原件1份,复印件(包括刊物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复印件)3份。

(三)申报的成果如被有关部门采纳,须附上证明材料;被中央、省级报刊转载,须附上复印件,作为评审时的参考依据。

佐证材料与报送成果同为一式4份。申报表、复印件及佐证材料等可装订成册。

(四)参评成果及各项附件,概不退还。

(五)参评成果需统一提供作者筒介、成果概述(800字内为宜)的电子文档。

五、评审程序和方法

武汉市第十七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审分初评、复评、终评三阶段。

初评:由市奖励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由市评奖委员会委员独立对申报成果认真审读,采取定量打分和定性评定相结合的方法。市奖励办公室汇总市评奖委员会委员意见,按得分高低产初评推荐名单。初评推荐的成果数量应比奖项总数多50%。

复评:各学科评审组对初评推荐成果认真复核,充分酝酿,集体评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获奖项目及获奖等级,报市评奖委员会终审。

终评:市评奖委员会审核复评结果,集中审定拟获各奖项的等级。终评成果必须由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市评奖委员会委员通过为有效,并按得票多少依次排序。

2020年5月20日至6月22日,为成果申报和资格认定阶段;

2020年10月前,为成果评审阶段;

2020年12月,评奖工作结束并适时召开颁奖大会。

六、奖项、奖证和奖金

本次评奖设一等奖20项,二等奖50项,三等奖80项,优秀提名奖、优秀组织奖若干项,根据需要设荣誉奖。以上各奖项的设置,根据评奖过程中的实际,作适当调整。

每项获奖成果发证书一份,奖金一份;多名作者合作完成的集体成果获奖,原则上证书署名以3人为限。

奖金金额分别为:著作类一等奖10000元,二等奖6000元,三等奖4000元,优秀提名奖1500元;论文类和调研报告类一等奖8000元,二等奖4000元,三等奖3000元,优秀提名奖1000元。荣誉奖及优秀组织奖奖金金额另定。

七、联系方式

单 位:市奖励办公室

地 点:武汉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汉口发展大道495号)

联系人:高纯

电 话:82628703

邮 箱:whshkx@126.c0m

邮 编:43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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